“创始人”获刑8年!吃播浪胃仙昨日复更,配文:什么黑历史,这是我来时走过的路
11月14日,#浪胃仙IP创始人获刑8年#冲上热搜。据上游新闻报道,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对此,浪胃仙原MCN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天权星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一案件对于整个MCN行业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
另据读秒财经,拥有2761.9万粉丝的账号“浪胃仙”昨日复更,并配文“什么黑历史,这是我来时走过的路”。此外,据读秒财经援引达多多数据,浪胃仙小号“真的浪胃仙”近30天直播27场,累计销量达2.5万-5万,累计销售额达100万-250万。
有网友评论称,“这么久了终于有后续”。还有人表示,“之前刷到过,不知道为什么会火起来”。
据潇湘晨报援引天眼查消息,游某某共关联7家企业,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近日,游某某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980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媒体报道显示,游某某以“游絮”这一名字闻名网络,她曾以“浪胃仙IP创始人”身份声讨“浪胃仙”账号背后公司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公司过河拆桥、挖空公司员工。
2020年7月,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公司报案,称游某某非法侵占公司公款400余万元。天权星公司以游某某职务侵占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报案,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天权星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再次报案后,渝北公安分局2021年6月对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立案侦办。
2020年8月,“浪胃仙”李某泽离开天权星公司,开始与游某某合作运营账号。2022年3月,游某某称,“浪胃仙”李某泽带着团队内的员工自立门户,走之前把公司摄影器材带走,甚至把所有的视频素材都删除了。李某泽回应称,他的出走是因为以前游某某称“浪胃仙”账号属于她个人,但天权星公司起诉后他才得知游某某的账号并非如此,他感觉自己遭到欺骗,与游某某的合作存在风险,就与游某某协商不再合作并达成一致。
对相关案件,重庆渝和律师事务所周小山律师分析指出:“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
周小山律师建议,MCN机构、网红及经纪人三方应事先签订完善的合作协议,并明确财务管理、账号归属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他指出:“建立健全的规则并形成良性互动,能有效促进三方的合作与发展,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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