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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女子病逝,叔姑舅姨9人争遗产,法院判了!

2025-02-26 来源:pengjian

一个人既没有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父母也已经离世,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这样的孤寡居民一旦去世,其身后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独身女子病逝,9名旁系亲属要求分遗产,法院会如何裁决?

独身女子去世

9名旁系亲属主张分遗产

2022年6月,41岁的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了价值不菲的遗产,包括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套101平方米的房子,价值400余万元,还有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和身故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10余万元。

赵女士的父母均已去世,且她去世时无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她的爷爷奶奶,还有外婆外公也早于赵女士去世,所以赵女士没有法律规定上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无法定继承人且赵女士生前也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赵女士父母双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共9人(包括赵女士的叔叔、姑姑共5人,赵女士的舅舅和姨共4人)对簿公堂,均称对其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法院通过走访了解到,赵女士患有尿毒症,自理能力尚可,能够独立完成饮食起居。有困难时,赵女士的一位叔叔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帮助她去医院。

赵女士舅姨一方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原被告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旁系亲属,但却是她生前身后能依靠的不二人选,是对被继承人帮扶较多的人,原被告双方实际上都有适当分得或者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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