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钺锋被公诉 涉嫌受贿罪遭起诉
2025-03-18 来源:pengjian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并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钺锋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指控称,李钺锋利用其担任多个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查发现,李钺锋违反多项规定,包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他还长期投机钻营,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放贷收息”等隐蔽方式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鉴于李钺锋的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国家监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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