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预警,1686个药被点名
大批药品被预警涉中成药
近日,江苏发布今年第四十三批药品预警情况,不少中成药被预警,包括八珍丸、保和丸等。
其中消癌平颗粒、杏苏止咳糖浆、夏桑菊颗粒、跌打丸等药品被“黄色”预警;大黄䗪虫丸、肌醇烟酸酯片、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等药品被标识为“红一星”;通宣理肺丸、保和丸等药品被标识为“红二星”。
江苏每个月基本都会更新三批以上的药品价格预警名单,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16日,江苏今年已经对1686个药品进行了预警,1-12月(2月无名单)依次有:102、103、193、206、175、414、90、109、84、105、105个。基本每个月预警的药品数量在100个以上,7月份达到最多(414个)。
具体药品颜色标识情况如下:
共有790个药品被标识为“黄色”预警,占比约47%;587个药品被标识为“红一星”预警,占比约35%;222个药品被标识为“红二星”预警,占比约13%;87个药品被标识为“红三星”预警,占比约5%。
药品被标识为“红三星”的数量在第四季度减少,第三、四季度被预警的药品总数也有所减少。
江苏省规定,被标记“红色”或是“黄色”的药品,一是将被江苏省平台加强监测,跟踪其议价和采购情况;二是相关采购金额和用药特别突出的医疗机构,可能会面临被省医保部门约谈、督促整改并报相关监督部门的情况。
改革继续药品价格治理是明年医保工作重点之一
药品价格治理还将继续深化。
在12月14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对2025年医保工作划出八大重点,其中第六条提到“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不断规范医药价格秩序。”
国家医保局指出,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推动形成全国药品挂网价格规则共识,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编制覆盖各学科领域的立项指南。
医保部门通过大数据平台收集各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数据,设计医保品种的量价比较指数。目前已有辽宁、广东、陕西等19个省份建立了公开比价小程序,并推进构建量价比较指数等监管工具,逐步推动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趋于合理。
2024年,各地对药品价格深入整治,建立起药品价格监测机制,通过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药品价格,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监测机制包括定期发布药品价格信息、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警和处置等。
各地针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控与干预,包括实施挂网限价,确保药品价格不超过设定的上限。对挂网药品价格进行分类协同治理,指导医药企业主动调整针对部分地区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同时,各地医保局定期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治理行动,对价格异常药品进行梳理排查,及时纠正价格违规行为。对存在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的药品进行约谈提醒,对拒不改正的医药企业给予信用评价等处置措施。
国家医保局今年已经开展的药品价格治理包括:
《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提出,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指出,各地以线上“即送价”为锚点开展比价和监测,治理不合理高价;
《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于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含量装量的注射剂,多种最小包装单位在同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挂网的,分别换算相应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原则上以低值为该类注射剂挂网价,朝着“三同药品”价格治理迈出一步;
《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预示着,短缺易短缺药品价格仍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但是各省不能像过去那样完全信任、照单全收,首个受理涨价挂网的省份牵头承担资料复核、价格和成本调查、督促整改等责任。
各省则在自行推动药品价格联动挂网、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等药价治理工作。
回顾2023年,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启动,统一挂网药品价格数据信息规范工作开展。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管理监督,约谈相关医药企业23家,涉及30个品种,约谈药品平均降价超40%。
2024年药价治理进入新的阶段,2025年将进入药价治理的“深水区”。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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