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漏诊导致延误治疗 谁来为此“买单”?
健康体检是实现对疾病或者健康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有效手段,但一些体检机构却存在漏诊、误诊等情况,给受检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埋下了隐患。
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在单位体检中连续两年未被诊断出胸腺肿瘤,最终导致八级伤残。法院判决体检机构承担70%责任,赔偿30余万元。尽管体检机构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公众对此案件提出疑问:责任划分为何是70%?如何预防此类事件?若遭遇漏诊,应该如何维权?
体检机构连续两年漏诊
男子错失治疗时机致八级伤残
这起案件源自2019年11月,当时未满25岁的男子大强(化名)在新疆乌鲁木齐一家知名体检机构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体检,结果显示“未见明显异常”。次年10月,在同一体检中心,X光胸片结果显示“主动脉结突出、主动脉钙化”,但结论仍然是“目前未见异常”。
5个月后,大强在当地其他医院的体检中被建议做进一步检查,最终在一家三甲医院被诊断出纵隔肿瘤,考虑恶性的可能。几天后,大强接受医生建议,转至上海某三甲专科医院治疗,被确诊患有胸腺瘤B3型。他先后住院7次,完成了左肺上叶切除手术,以及放疗、化疗等。术后,大强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大强及其家属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发现,在2019年和2020年于体检机构门诊部拍摄的X光胸片中,已经能看出异常。
两份体检报告的封面均标注了大强的工作单位,以及岗位涉及煤尘、矽尘、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风险的提示。法院认为,体检门诊部明知上述情况,应当尽到比对正常环境受检者更高的注意及提示义务。
然而,在2019年11月的体检中,X光片已经显示纵隔增宽,并存在主动脉处软组织阴影。但体检门诊部出具的报告结果表述为“心肺膈未见明显异常”;2020年10月的体检报告提到主动脉问题,但检查建议仍称无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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