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光公司坚定维权之路,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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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南京童年时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童年时光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童年时光”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做出维持原判判决。
针对该消息,童年时光公司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份判决不会是童年时光公司与美国拜欧泽尔公司及其创办人克拉克之间相关纠纷的终结。“童年时光”标识由童年时光公司首创,经童年时光公司长期使用才建立起品牌价值。我们认为克拉克对该商标提出无效的真实目的,是希望将“童年时光”标识完全据为己有。童年时光公司将继续寻求法律救济,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南京童年时光公司为美国拜欧泽尔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商,负责Childlife产品在中国的营销推广及销售工作。公开资料显示,双方合作始于2013年,合作期间Childlife在中国知名度一路飙升,拿下多个平台销量第一。2021年,拜欧泽尔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此后双方围绕“童年时光”商标权属展开一系列诉讼,截至目前未有最终定论。
双方发生争议纠纷三年以来,据生意参谋数据,2024年双十一期间,天猫Childlife海外旗舰店行业排名已由2020年的第1名降至现在的第38名。
针对此案,南京童年时光公司代理律师强调,童年时光公司对“童年时光”品牌的创立和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并且拜欧泽尔公司在合作过程中还存在明显过错。在此基础上,拜欧泽尔公司单方解除合作后,再借助法律手段来夺取其中国合作伙伴商标的行为,显然是不应当得到支持的。“我们相信中国的司法机关最终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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