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因婴儿连体裤抽检不合格被罚4308元
文|李振兴
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显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因旗下一款婴儿连身裤抽检不合格被罚款4308元。
公告显示,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婴儿连身裤全名是“奶皮小猪佩奇梦乐园短裤连体爬行服”,爱慕股份生产的这批次婴儿连身裤男款共8件、女款4件,委托北京华美丽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生产,生产完成后,安排在北京爱慕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朝阳区第二十一分公司进行试销。男款除抽检的3件产品外,剩余5件产品没有售出,女款除抽检的3件产品外,剩余1件没有售出。男、女款婴儿连身裤的销售单价均为359元/件,共计抽检销售了6件,收款2154元。综上,认定货值金额4308元。违法所得2154元。
资料显示,爱慕股份是被抽检单位北京爱慕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朝阳区第二十一分公司的母公司,北京爱慕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朝阳区第二十一分公司的经营全部由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爱慕股份负责签订协议,组织生产、安排销售等各项经营事宜。
公告称,上述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罚款:4308元;没收违法所得2154元;没收未销售的婴儿连身服6件(男款5件、女款1件)。
官网显示,爱慕主要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品牌运营。爱慕股份于1993年成立,旗下拥有爱慕、爱慕先生、爱慕儿童、爱慕运动、兰卡文、爱美丽、乎兮、BODY WILD、纽格芙、爱慕健康、皇锦、爱慕女人会、Aimer Art等品牌。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10月在苏州启用第二总部。
2024年第三季度,爱慕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6.35亿元,同比下降13.28%,归母净利润-1334.76万元,同比降幅高达136.66%,由盈转亏。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81亿元,同比下降8.04%;归母净利润1.41亿元,同比下降38.17%;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降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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